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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办:共同富裕不搞杀富济贫

来源: 编辑:小易 2021-08-26 16:49:04 我要评论

#中财办:共同富裕不搞杀富济贫# 8月26日上午,中共中央宣传部就《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与行动价值》文献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中财办:共同富裕不搞杀富济贫# 8月26日上午,中共中央宣传部就《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与行动价值》文献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有记者提问:中国已经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目前正在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请问,在解决贫富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上面临哪些挑战?又将如何应对?谢谢。

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回答:这是一个热门话题。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前不久,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共同富裕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作了全面部署。我理解,要从几个方面来把握好。

第一,什么是共同富裕。我们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这个基础上,要继续把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两件事情办好,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普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逐步缩小分配差距,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双富裕,不是仅仅物质上富裕而精神上空虚;是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的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同等富裕。

第二,我们靠什么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奋斗,这是根本途径。要鼓励勤劳致富、创新致富,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不搞“杀富济贫”。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社会向上流动的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的机会。要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落入福利主义的陷阱,我们不能等靠要,不能养懒汉。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等调节的力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分配结构。第三次分配是在自愿基础上的,不是强制的,国家税收政策要给予适当激励,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起到改善分配结构的补充作用。

第三,要充分估计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我国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由全面小康迈向共同富裕,由中等收入国家发展成为高收入国家,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齐头并进。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在新时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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