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学校

高邮市第二中学

来源: 编辑:小易 2021-09-13 16:12:14 我要评论

高邮市第二中学,是2003年11月经扬州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优质高级中学,于 2008年8月整体搬迁。学校位于高邮市城东新区,西面

高邮市第二中学,是2003年11月经扬州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优质高级中学,于 2008年8月整体搬迁。学校位于高邮市城东新区,西面我市邮文化、古文化、水文化标志与象征的邮都文化广场;南邻沟通市内外、辐射城乡的高邮新车站;北过珠光大桥连通秦邮路。新二中占地148亩,建筑面积近3.3万平米,新校区按照“三星级”学校标准建设。现有43个教学班,2047名学生,1200多名住校生。实验大楼配有一流的实验设备;图书馆和多媒体教学网络,能满足学生阅读、训练、个性发展的需要。高邮市第二中学围绕“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建校思路,综合各兄弟学校优良的办学传统和成功的办学经验,扎根于富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北,校园占地面积60多亩,终端办学规模30个教学班以上、在校生2000人以上,以创建“师资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效益一流”的精品三星级学校为目标。学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以“勤奋努力,追求卓越”的信念,凭着“艰苦创业,拼搏进取”的干劲,“二中人”创造了高邮教育史上的奇迹:办学第二年即招收十个教学班;学校投资500多万元完成了学校第一期改造,多功能教室和设施齐备的学生公寓已投入使用。实验楼、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堪称高邮市一流,300m标准田径场、食堂、浴室、医务室为学生丰富多彩的生活提供了便利。教育理念新学校有办学的优势条件。来自高邮各大高中的优秀教师构成二中教师队伍的主体。80%的教师都有五—八年以上高三毕业班班主任经验;学校拥有市级学科带头人11名,市级教学骨干、教坛新秀10人,研究生学历者5人,获得荣誉称号的占全校教师的70%以上。他们既有教育教学的成功经验,更有渴望在新单位继续创佳绩的动力:二中是他们打造辉煌事业的新平台。高邮市第二中学本着“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和谐发展”的教育理念,充分挖掘每个学生的学习潜能,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的意识,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成熟的管理团队是实施成功教育的关键。高邮市第二中学的领导班子成员是从其他高中的行政班子中择优选调的。学校的灵魂是管理,为了更有效地挖掘每位师生的潜力,校领导们殚精竭虑,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考核细则:总值日制度,班主任工作制度,出勤考核制度、教学常规制度、师生谈心制度,学生一日常规制度:细致入微。这里没有管理的盲区,班主任考核,年级组考核,学生评教,教师学年度考核:量化科学,入情入理,这里没有不被考核的内容。严格的管理机制催化出最富有战斗力的团队。学校十分注重环境的绿化美化,校园内绿草如茵,文化内涵深刻。寓意深刻的灯箱标语,教室墙壁上的名师介绍,充满现代化气息的亮化工程,整洁、卫生的校容校貌,无不渗透着丰厚的文化底蕴,高尚的道德要求.高邮市第二中学是莘莘学子艳羡神往的求学佳处。校训一切从做人开始!高邮市新二中由具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的车逻中学和具有一定办学特色的第二中学合并而成。合并后暂时以“新二中”命名。师资队伍高邮市新二中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在职教师169人,本科学历166人,学历达标率98.2%,高级教师33人,中级职称53人,1人获得研究生学历,7人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47人。学校发扬“团结友爱、开拓进取、勤奋工作、追求卓越”的新二中精神,依据“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治校理念,为学生的终身进步奠基,为社会的文明进步育人。高邮市新二中在2009年秋季新学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发展全局,以严格执行“五严”规定为抓手,全面落实市局有关会议精神,以创办“三星级”高中为契机,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为着力点,狠抓三支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特色教育高邮市新二中坚持教学工作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常规管理的细实程度和规范程度。狠抓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上足、教好各门课程,继续严格执行“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作业量、考试、教辅用书,确保学生健康成长。高邮市新二中强化养成教育训练,培养学生良好的言行习惯,努力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树立“管人首先要管思想”的意识,充分利用课堂、班会、团支部组织生活会,这些德育的主阵地加强学生思想教育。高邮市新二中为高邮市高中教育的大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新二中必将带着高邮人民的深情厚望,尽快进入扬州市先进学校的行列,为实现高邮市中学教育新的腾飞作出自己的贡献。
 

转载请注明出处。

免责声明:尊重合法版权,反对侵权盗版。本站页面、图片和视频等资料部分由互联网编辑生成,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若本站收录的页面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联系我们

网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