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特殊情况可免做作业、禁变相进行区域统考 江苏规范作业及考试

来源: 编辑:小易 2022-01-06 11:48:33 我要评论

力争作业每天面批讲解的比例达到20%,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1月4日,江苏

力争作业每天面批讲解的比例达到20%,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1月4日,江苏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作业管理规范》)以及《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考试管理规范》)。

其中,《作业管理规范》共发布16条措施,《考试管理规范》共发布12条举措。

当天作业影响到学生睡眠,可向老师申请后补或免做

《作业管理规范》指出,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课后服务时间,鼓励学生独立完成作业,杜绝抄袭现象。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巩固练习全部在校内完成,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值得注意的是,《作业管理规范》强调,要尊重学生并赋予家长对学生作息调控的权利,如果学生身体和家庭有特殊情况,或当天作业影响到学生睡眠,学生或家长可以向老师申请后补或免做。

此外,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辅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教师要指导学生作业书写规范、字迹工整、爱惜作业本,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和用眼习惯。力争作业每天面批讲解的比例达到20%,强化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针对家校共育方面,《作业管理规范》提到,各学校要切实办好家长学校,完善家长培训体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成才观,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鼓励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给孩子,不盲目跟风要求孩子参加各种校外培训。

不得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进行区域性统测统考

《考试管理规范》强调,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严禁组织“幼升小”“小升初”等考试。同时,各地各校要防止出现考试次数过多、难度偏大、质量不高、结果使用不当等现象。

在命题方面,《考试管理规范》要求,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学校组织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在命制试题时,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针对考试的组织与实施,《考试管理规范》指出,严格控制考试频次。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再安排一次期中考试。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同时,除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外,各地不得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进行区域性统测统考,不得针对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际的考试。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得把日常作业作为考试的补充形式。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举行面向学生的考试。

“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考试管理规范》提到。

在考试结果方面,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小学阶段可采用星级评价,初中阶段可采用A、B、C、D、E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

力争作业每天面批讲解的比例达到20%,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1月4日,江苏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作业管理规范》)以及《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考试管理规范》)。

其中,《作业管理规范》共发布16条措施,《考试管理规范》共发布12条举措。

当天作业影响到学生睡眠,可向老师申请后补或免做

《作业管理规范》指出,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课后服务时间,鼓励学生独立完成作业,杜绝抄袭现象。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巩固练习全部在校内完成,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值得注意的是,《作业管理规范》强调,要尊重学生并赋予家长对学生作息调控的权利,如果学生身体和家庭有特殊情况,或当天作业影响到学生睡眠,学生或家长可以向老师申请后补或免做。

此外,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辅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教师要指导学生作业书写规范、字迹工整、爱惜作业本,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和用眼习惯。力争作业每天面批讲解的比例达到20%,强化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针对家校共育方面,《作业管理规范》提到,各学校要切实办好家长学校,完善家长培训体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成才观,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鼓励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给孩子,不盲目跟风要求孩子参加各种校外培训。

不得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进行区域性统测统考

《考试管理规范》强调,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严禁组织“幼升小”“小升初”等考试。同时,各地各校要防止出现考试次数过多、难度偏大、质量不高、结果使用不当等现象。

在命题方面,《考试管理规范》要求,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学校组织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在命制试题时,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针对考试的组织与实施,《考试管理规范》指出,严格控制考试频次。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再安排一次期中考试。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同时,除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外,各地不得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进行区域性统测统考,不得针对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际的考试。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得把日常作业作为考试的补充形式。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举行面向学生的考试。

“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考试管理规范》提到。

在考试结果方面,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小学阶段可采用星级评价,初中阶段可采用A、B、C、D、E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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