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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会遇上哪些雷区?

来源: 编辑:小易 2020-09-28 09:23:58 我要评论

  投资者一向愿意选择有利益的公司来进行投资,而对于公司创业方来说,只有会投资的人才会选择自己的公司进行投资。双方的利益就此被一个公司所捆绑。对于公司注册来说,有资金和

  投资者一向愿意选择有利益的公司来进行投资,而对于公司创业方来说,只有会投资的人才会选择自己的公司进行投资。双方的利益就此被一个公司所捆绑。对于公司注册来说,有资金和人脉,才能顺利的完成公司的经营和项目创立。对于刚刚成立的公司,不知道各位创业者有没有注意到以下几大雷区呢?

  首先是公司的类型。公司的类型有个体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它们在性质和特征上都有很大的不同的。对于大多数初创企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常规的选择,股东受到出资额的限制,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公司受到资产的限制,对公司债务负责,这是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有限责任合伙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进行注册,但是这些形式却不适合资本运营。大多数的项目从有限责任公司开始,有利于项目的运作和未来的项目融资。另外,外国人因特殊的身份只能申请注册外商投资企业;而这类功底的业务流程却很复杂,融资后,无法在中国上市,所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采用股权持有的方式代替身份的限制。

  其次是处理公司名称和商标的关系。公司的名称和注册的商标一致,是长期发展的理想状态。商标在全国范围内都是适用的,但是如果公司注册的时候,地区名在公司名称中的话,就只能代表一个地区的公司名称,到了另外一个城市中创立的公司就需要更换公司名称中的地区了。总的来说,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将公司的名称注册成商标的话,就能让公司的名称更加的广泛, 不会受地区的影响。

  然后是公司注册的股东数量。公司登记的时候,登记在商业登记中的股东人数应该限于合理和相对较少的人数。完全没有必要等待股东数量集齐之后再进行公司注册登记。

  接着就是注册资本问题。根据相关的《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已经从真实支付转变成混淆,所以在迷惑系统的情况下,注册资本不能支付,不必承担责任。其实这是很容易让创业者混淆的存在,公司注册资金现在变成了认购,认购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实时支付,在认购制度中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在认购的制度下,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只能延用,而不是永久解除。在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在清算、注销时,没有偿还外债,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支付公司的出资,偿付公司的债务。有商业经验的人应该会知道公司注册的资本和公司的实力都是没有直接联系的,而一个初创企业,注册资本的大小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特点和自身的经济实力。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注册流程中,会遇到的几大雷区,其中包括公司注册的类型和公司注册的名称,还有公司注册的股东及资本问题。如果对于公司注册有什么疑问的,尽管到易商讯网进行在线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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